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就培〔2020〕24号)要求,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承担了殡葬领域4个民政行业特需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任务。我们组织专家完成了殡葬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初稿编制,并于8月24日通过了初审。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们定于2020年9月1至2日组织召开殡葬类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专场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殡葬类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用人单位征求意见专场会时间安排:
(一)殡仪服务员:9月1日上午9:00-12:00;
(二)遗体防腐整容师:9月1日下午14:00-17:00;
(三)遗体火化师:9月2日上午9:00-12:00;
(四)公墓管理员:9月2日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地点
会议以线上“钉钉会议”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各职业技能标准评审相应的线上会议室地址如下:
(一)殡仪服务员:入会口令354 112 32559;
(二)遗体防腐整容师:入会口令354 015 38943;
(三)遗体火化师:入会口令355 529 49436;
(四)公墓管理员:入会口令356 867 94269。
线下会议室: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和专家;
(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和专家;
(三)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领导和专家;
(四)各职业标准编写、评审专家。
四、会议议程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和专家说明征求意见要求;
(二)各用人单位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
(三)编写组专家收集修改意见,适当参考修改。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将《职业标准会议参会回执表》于8月3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mzzyjnjs@163.com邮箱;
(二)参加会议人员须实名参会,提前30分钟进入会场,调试设备,全程视频参会;
(三)请与会专家准备好发言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用数字和实据说话,有可操作性。
六、会议联系人
张超曼 电话:010-61595451 19910324969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审初审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2020年8月28日
原文下载:1.(民职建发〔2020〕3 号)关于召开殡葬类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专场会的通知(1).pdf
2.(参会回执表)关于召开殡葬类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专场会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