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鉴定 > 中心文件

关于征集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公告(民赛组发〔2022〕4号)

来源:   时间: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快培养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步伐,引导更多技能人才特别是青年一代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经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竞赛为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设置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竞赛为单人赛项,分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为进一步提高竞赛的社会认知度,增强竞赛的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活动。竞赛包括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竞赛项目。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一)本次竞赛共征集8件作品,竞赛标识4件,宣传海报4件。具体内容如下:

竞赛标识包括:

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

2.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标识;

3.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殡仪服务员赛项标识;

4.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遗体防腐整容师赛项标识。

宣传海报包括:

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海报;

2.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宣传海报;

3.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殡仪服务员赛项宣传海报;

4.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遗体防腐整容师赛项标识。

(二)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作为竞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展示新时代民政行业本职业工匠精神和职业风采,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积极传播正能量。

(三)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设计以图形为主,并适合搭配竞赛相关文字内容使用,主题贴切,内涵丰富,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能适当结合承办赛地方人文特色。

(四)设计作品须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五)设计作品须附200至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字、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8件竞赛标识入围作品、8件宣传海报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经竞赛全国组委会审定,最终评出竞赛标识4件、宣传海报4件。

最终获选作品可获得每件1000元奖励(税前金额)。

五、作品提交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征集+单位或姓名”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加盖公章)的《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或照片);

2.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精度统一为2480*3508(竖排版)、300dpi(单张jpg不小于3M)。图片要求提供JPG和PDF两种格式(可压缩打包);

3.同一应征单位投来的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作品不超过4件;同一应征个人仅限报2件;

4.投稿人需保留《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选作品创作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全国组委会使用。活动主办单位会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活动宣传组)主办。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竞赛全国组委会。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联 系 人:覃敏   

联系电话:010-61591984  18271811897

投稿邮箱:mzbjdzx@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或宣传海报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    

                  2022年10月17日

    原文下载:

    1.(民赛组发〔2022〕4号)《关于征集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公告》.docx

    2.(民赛组发〔2022〕4号)《关于征集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公告》.pdf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报道】

版权所有、主办: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3012430号